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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光林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6 16:13:00    

日前,云南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原党组书记、局长、总经理,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光林涉嫌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,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光林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,被告人李光林利用担任红塔烟草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、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、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云南合和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,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在发放贷款、项目开发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责编:刘安琪 | 审核:李震 | 监审:古筝

(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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