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绥阳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,奔赴执行现场,依法对被执行公司的厂房及机器设备进行“活查封”,促使持续近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,终于在春日里迎来破冰时刻。
2023年1月,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,由赵某向该公司供应桦木板方材,货到付款。本应是产业链上下游的共赢之举,然而当赵某将二十万元货物全部交付后,多次催讨货款换来的却是屡屡的推诿拖延。无奈之下,赵某将某公司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判决某公司向赵某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。但判决生效后,某公司却置若罔闻,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,于是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调查发现,某公司名下有一处厂房和一批木材加工设备,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对该公司名下的厂房及设备进行查封。眼见机器被逐一贴上封条,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态度开始转变。执行法官敏锐抓住时机,迅速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当面沟通调解。“孙经理,我们今天来就是希望能把这个问题妥善解决。赵某按约定给你们公司供了货,你们却一直拖欠货款,这不仅影响了赵某的正常经营,也影响了你们公司的信誉口碑。”
“法官,现在我们公司确实资金周转困难,不是故意拖欠货款,是一下子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啊。”孙某眉头紧蹙,满脸无奈。
赵某听了,有些激动地说:“那我容易吗?我给你们供货,都是按时保质保量,而你们拖欠货款这么久,我的生意还怎么做?”
见状,执行法官立即安抚双方情绪。“孙经理,我理解你们公司的难处,但这不是货款久拖不还的理由。看看咱们能不能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,既不给你们公司造成太大的资金周转压力,又能让赵某尽快拿到钱。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同时又不影响你们企业正常运转,我们法院可以对你们公司的厂房和设备采取“活查封”措施,这样查封期间你们可继续生产经营。”
听了法官的话,孙某十分感动,并当即承诺先支付五万元给赵某,剩余款项按协议分期履行。 “活查封”既彰显了法律威严,又传递了司法温度。“雷霆行动”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,强制执行与柔性调解的有机结合,诠释了法律的刚与柔。今后,林区法院将继续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不断探索创新,以更有力度和温度的措施打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。
来源:黑龙江法院网
编辑:张海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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